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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青岛滨海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的通知(12月9日截止)

编辑:刘彩萍 发布时间:2022-11-18 点击:

各院(部)、各处(室):

根据科研工作安排,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分类

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科技计划研究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、五育五化研究专项等四类,均分为规划项目和青年项目,分别评审,不跨类别审批立项。

二、立项数量

拟立项总数不高于45项,其中,青年项目拟立项数量不低于15项。

1.科技计划研究项目:拟立项数量不高于15项;

2.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:拟立项数量不高于15项;

3.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:拟立项数量不高于10项;

4.五育五化研究专项:拟立项数量不高于10项;

三、申报条件

撤项处罚期的老师不能申报。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,限为1人。项目应当吸收学生加入。为了保障教师的研究精力和项目研究质量,申报条件明确如下:

1.规划项目

(1)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。

(2)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硕士及以上学位。不符合该申报条件的应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。

(3)项目组成员一般不低于四人。

(4)目前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。

(5)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。

(6)已获批为校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申报。

2.青年项目

(1)申报人必须为我校35周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全职在岗教师。

(2)项目组成员一般不低于四人。

(3)目前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。

(4)已承担过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青年项目。

(5)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。

(6)已获批为校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申报。

注:2022年底到期结题的校级项目不计入限制条件,如未通过结题评审,其申报的2023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将被撤销。

四、结题条件

2022年起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纳入E类项目管理。

1.规划项目

(1)论文类研究成果:应至少在正式期刊发表学术2篇,且至少1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。所发刊物不能为学校预警刊物范围。

(2)著作类研究成果: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。

(3)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:需提交正文不少于20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,并附有分管校领导推广性批示。

(4)网络类研究成果: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,点击量、转发量、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5万次(以独立IP地址、独立网络账号计算,重复转发数量不计),同时参考跟帖、点赞和评论的内容。

(5)专利类研究成果:以青岛滨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(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)。

(6)软件系统类研究成果: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有单位正式使用。

2.青年项目

(1)论文类研究成果:项目负责人应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。

(2)著作类研究成果:学校内部出版或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。

(3)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:需提交正文不少于20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,并附有分管处室领导推广性证明。

(4)网络类研究成果: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,点击量、转发量、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2万次(以独立IP地址、独立网络账号计算,重复转发数量不计),同时参考跟帖、点赞和评论的内容。

(5)专利类研究成果:以青岛滨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(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)。

(6)软件系统类研究成果:有单位正式使用或试用基本合格。

注: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、发表或获得批示时,均应注明“青岛滨海学院科技计划研究项目/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/***研究专项(项目编号)”,否则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。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。

五、研究时限。

1.规划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年(2023年1月1日——2025年12月31日),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2年完成(2023年1月1日——2024年12月31日)。

2.青年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(2023年1月1日——2024年12月31日)。

六、申报程序。

1.申请人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选题指南,认真阅读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填写说明,并填报项目申报书、申报书活页,通过所在部门审核推荐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2.为提高质量、形成良性科研机制,各部门应认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经内部评审择优推荐,统一按时报送科研处。

3.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符合申报条件的,予以受理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(1)选题或研究内容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的;

(2)选题方向不在选题指南内的;

(3)申请人资格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;

(4)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书的;

(5)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有信息错误的;

(6)《项目论证》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或成员或部门信息的;

(7)申请支撑材料不实的;

(8)未经部门推荐或缺少部门公章、签字的。

4.形式审查合格的,由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盲评。根据盲评结果,经科研处审核,报校领导审批,将批复为重点资助、一般资助和自筹项目进行分别立项,立项后,资助项目将填写经费预算表进行提交。

七、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。

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3份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、论证活页一式3份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,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(按推荐顺序排序)于12月9日(周五)17:00前报送科研处206室,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,经学院及所在党支部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,同时提交至科研处,不接收个人报送。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,邮件主题填写“**学院2023年校级项目申报材料”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:

申报书:学院+教师姓名+科技/人文/**专项申报书.doc;论证活页:学院+教师姓名+科技/人文/**专项论证活页.doc;

汇总表:“**学院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.xls”

打包要求:科技计划研究项目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、五育五化研究各自一个文件夹命名,汇总表只需要1个即可,最后总文件夹命名要求为“**学院2023年校级项目申报材料”。

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刘欣然,陈光超

内线:8199

邮箱:kyc@qdbhu.edu.cn

   附件:

  1-青岛滨海学院科技计划研究项目申请书(2022年制).doc

  2-青岛滨海学院科技计划研究项目《项目论证》活页(2022年制).doc

  3-青岛滨海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(2022年制).doc

  4-青岛滨海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《项目论证》活页(2022年制).doc

  5-青岛滨海学院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(2022年制).doc

  6-青岛滨海学院专项研究项目《项目论证》活页(2022年制).doc

  7-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.docx

  8-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(2022年制).xls

  9-学科分类与代码(GBT13745-2009).pdf

  10-(科发2022-03)青岛滨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2022修订).pdf

  11-2023年度青岛滨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选题指南.doc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2022年11月18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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